2016年3月28日

傷害只要一次,警惕可以用別種方式。

如果今天有收到小女孩遇害且沒有打馬賽克的照片,請告訴那位朋友不要再傳了。如果看到台霉拿聳動的標題甚至是驚悚的照片當頭條,也請抵制他們,打電話客訴、不要按讚、不要留言、更不要點閱,請同理心看待這件事。沒有父母會喜歡自己小孩遇害的照片在這陌生的環境一再被提起,而且這也是一種傷害,傷害只要一次,警惕可以用別種方式。不要用別人的痛苦來借鏡。

文章首段改編轉自:http://www.plurk.com/p/ljuui4




應該問的問題並不是「我們為什們不把這些怪物殺光就好」,
而是承認怪物一直就在你我身邊,
並且問自己:「為何我們的殺伐與仇恨會製造出這些怪物」
啊。停止,停止,不要讓這怪物製造的機器繼續運轉下去啊。求求你。

轉自:http://www.plurk.com/p/ljugk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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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法律設計,並不是所謂的單純的保障壞人,更不是單純為了把所有壞人都判死刑,更何況壞人的定義很難界定,而是為了要平衡保護好人與懲罰壞人的目的。在審判的過程中,由法官考量所有的因素後做決定,這是目前我們不滿意但也只能接受的情況,或許可以加入陪審或觀審制度,讓公民也可以參與審判,但是不能說法官沒有判處某人死刑,就說法律只保障壞人。所以,我懇請你可以做到這幾件事情:

1.請不要轉載任何的圖片、電視畫面,畢竟這些都會製造無謂的恐慌與難過。

2.如果心情久久不能平復,就暫時不要觀看任何媒體,讓自己的心靈休息一下。

3.請不要叫廢死聯盟踹共,人不是他們殺的,他們只是堅持自己的理念而已,但是並不是因為他們呼籲廢除死刑,所以才有隨機殺人案發生。

4.請不要污名化任何群體,精神障礙與犯罪沒有直接關係。就殺人的嫌犯來說,沒有診斷出精神障礙的人,卻有情殺仇殺的情況更多。

5.保持信任別人。這是偶發事件,每個國家都有這種隨機殺人的犯行,台灣沒有糟糕到這種地步。

6.多關心別人,這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。當我們發現親友有異狀,可以多主動的幫忙他們就醫或是度過難關。

7.如果有媒體去打擾女童的父母親,請拒看拒聽。

8.被告會不會判處死刑,這件事情不需要現在揣測,「宣稱自己精神障礙就可以減刑或免刑」這種事,沒有這麼容易的。

9.請不要株連九族,嫌犯已經33歲了,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,而不是父母代為受過。

10.回家時,請擁抱你身邊的人。

轉自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ermalink.php?story_fbid=1083940688314065&id=1000009443366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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例如,只要變態殺人、無差別殺人事件發生,媒體經常在還沒有搞清楚事情緣由、發展及背後成因的情況下,就快速地建立起支持死刑及反對死刑的對立兩面,立即進入情緒正義的叫罵中。在大眾媒體裡,沒有人有機會能溫和、理性、清楚地說出支持或反對刑的理由;反對或支持者的具體訴求與問題解方,也很難在主流媒體裡讓另一方完整聽見。更少報導會去關心,為什麼最近幾次暴虐殺人的凶手,都有著相似的背景:男性、前中年、失業(低成就)?為什麼他們都要用相同殘暴的方式來處理自身無法解決的問題?是什麼樣的社會因素讓不同的個體面臨到相同的悲劇?是什麼樣的社會體制養成了這些殘暴的「殺人魔」?

不管立場如何,態度如何,能夠認認真真地討論一個公共議題、公共政策都是十分可貴。只是媒體及社會也許還可以多作一點,花更多的時間、多開些版面,討論一下政府如何讓社會更公平點,社會福利、照顧體系更好一點,少一點「邊緣人」、少一點崩世代,即使有,也不會亂殺人,這樣也許治安會更好,或許可以暫不用陷入「廢死」V.S「反廢死」的無限迴圈,也會更積極一點面對複雜殺人問題,走出隨機殺人的恐慌。否則,下次遇到同樣的問題,社會依然吵翻天,死刑一樣執行,悲劇照常發生。

轉自:http://www.civilmedia.tw/archives/323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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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議題最吊詭的是,明明死刑就好端端地擺在那也有定期執行並且高調報導,就是有人毫不懷疑殺人給大家看可以減少殺人。如果要抗辯這次案件跟上次執行相隔太久,抱歉,上次執行過後的一週內就發生了兇殺案。民進黨上次執政的最後幾年陳定南停止了執行死刑,之後的暴力犯罪數量反而下降。根本沒有明顯相關。

你就大方承認你就是好有正義感想要他死,心情才會舒暢,很困難嗎?
這又不是罪過,想想要人去死的心情大家都有過嘛。

況且這可是一個殺人者,你大可恨他恨得義正詞嚴。
反之死刑的作用到現在明擺著沒用,
他們其實也不需要用「有用」來證成死刑的正當性了。

如果認為因為可以解決某個社會問題、因為可以節省稅金就可以殺人
你們的腦子到底比殺人者正常到哪裡去了?

轉自:http://www.plurk.com/p/ljuc2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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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喊殺伐的島民才不在乎女童媽媽的悲傷
只是利用受害者的悲傷來彰顯自己站在正義的一方。

轉自底下的噗友回覆:http://www.plurk.com/p/ljujar

版主的話:
因為一時情緒激動喊出「殺子殺人者唯一死刑」的人
似乎把這社會想得太簡單,以為所有事情只要用一條規則下去解決就好
但這些人忘了
忘了,每個人都不一樣
忘了,每個家庭都不一樣
忘了,這世間有多少的苦難正在形成另外一個巨大的傷害
身為公眾人物,更應該要隨時注意自己的言行
請多讀點有用且不同方向的訊息
不要為了搏版面,什麼話舊不經過思考一吐為快先
但願台灣的公眾人物和媒體,有良心之外,還能有一顆會思考的大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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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BORDER》最終回編劇在精神層面想討論的重點,大致上在兇手的自白中已經講述得很完整:「你們憑什麼認為被害的小孩是純潔無瑕的?只是因為他被我殺了吧。那個平凡無奇的小孩,之所以能成為純潔無瑕的天使,都是受惠於我的恩賜,是我賜予了他光明。同時我也給世上的父母們上了一課,敗我所賜,接下來這段時間裡,很少有父母親會在購物的時候鬆開孩子的手吧。

在面對型態清楚的罪惡時,我們通常認為自己就是站在正義的一方,我們制裁、我們突破、我們看透,或者是遇到某些無力回天的慘劇時,我們只能努力地說服自己,感謝這份罪惡,讓未亡人可以擁有更好、更剛強的靈魂來面對接下來的人生。
 
但我們常常忘記從罪惡的一方去看待整個犯罪環節,這集的故事以這個殘酷的發想,去建構出一座善惡之橋,大家手執的正義是橋面,令人戰慄的罪惡則深藏為橋墩,橋面的正義讓所有人的生活機能足以暢通無礙,但真正支撐著橋面運作的,卻是那永無止盡的罪惡橋墩,當某日社會的橋墩崩解,則橋面的實質意義也將潰於橫流。正義與罪惡的確是兩個相斥的級距,但有更多時候,則暗地互相扶持。這將是一道永遠無解的哲學題。

我不認為支持廢死是比較高尚的行為,但我也不覺得每到這種時候才跳出來義憤填膺反廢死有多麼偉大。
每一個平凡人,每一個非當事者,在遇到這種案件發生的時候,無論立場為何,其實都只是在自己所能擒住的正義感當中,努力釐清一些自己對生命價值的詮釋。
 
不過,每當有此類重大社會案件發生時,耳邊的輿論好像總是在說著:正義是人們最強韌的武器,我們可以手持著正義並夾雜著憤怒與暴戾去進行各種討伐,不計任何代價。
我唯一想問的是,在那之前你曾經試圖照過鏡子看見自己的表情嗎?你和自己所討伐的那群罪惡者的樣貌,是否還有那麼明確的區別呢?

轉自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WangDongsDramaTalk/photos/a.675504505835416.1073741828.675375152515018/1114514178601111/?type=3&theat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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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茂生說,日本法務省後來歸納出失業、家庭不和、居住不安定等犯案高風險族群:「日本的研究結果是,你根本防不了,這才是最恐怖的。」

「這些人通常交友關係、異性關係非常薄弱,在社會上呈現孤狀態。不只薄弱,還有偏差的思維模式:覺得每個人都對不起他。他把自己從社會孤立起來,和人稍微交往一下就斷掉。…這些人已經孤僻到只剩下他自己,人和人接觸會從別人的眼光中確認自己是人,(但)他們過於孤僻,在他們眼中別人都只是東西(不是人)。」

李茂生認為無差別殺人最嚴重的問題在於:「他的敵人不是個人,是整體的社會,為了報仇,他的對象是整個社會。但無法摧毀整個國家,就隨機挑人下手。


李茂生指出,一般殺人案無論情殺、仇殺、財殺,都有清楚的犯罪動機,都能夠從交往對象透露蛛絲馬跡:「無差別殺人不是沒有目的動機,他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殺人,差別在於不挑選對象。(不過)犯案人如果身體比較弱,就會挑選比他更弱的,比較弱的、在無防備時被殺,就容易引起社會的動盪。你會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被害人。」

轉自:
http://pnn.pts.org.tw/main/2015/06/08/%E3%80%90%E9%9A%A8%E6%A9%9F%E6%AE%BA%E4%BA%BA%E4%BA%8B%E4%BB%B6%E3%80%91%E4%B8%8D%E6%95%99%E5%8C%96%E4%B8%8D%E7%A0%94%E7%A9%B6-%E6%9D%8E%E8%8C%82%E7%94%9F%EF%BC%9A%E5%9C%8B%E5%AE%B6%E7%84%A1%E5%B7%AE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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額外補充:紙尿褲男孩
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1059795140703090/

鄭文通很正常。職災索賠無門很正常,低學歷就業困難很正常,沒有健保很正常,打小孩很正常,給小孩吃鎮靜劑很正常。那麼男孩六歲了還穿紙尿褲,當然也很正常。

版主的話:那殺妻殺子,對他來說,也不過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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